意见征集结果: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有效反馈意见0宗,采纳意见0宗。
广东省公安厅
2017年9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5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77号)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2)、《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的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省公安厅起草了《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汽车类驾驶人考场建设的规范(试行)》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质量信誉评价考核的办法(试行)》。根据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7年9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嘉禾尖彭路388号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处驾驶人管理科;
3.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0-36220822。
广东省公安厅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