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化州市公安局中垌派出所通过循线出击,抓获一名吸毒的化州女子和一名贩毒的廉江男“摩的司机”。经审讯,两人竟是一对露水“毒鸳鸯”。目前,落网的两疑犯已分别被刑拘及送强戒。
7月16日,中垌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吸毒前科人员梁某娇在中垌圩现身。
中垌派出所领导对此信息高度重视,主管全面工作的教导员李洋迅速安排民警循线展开伏击。办案民警跟踪梁某娇时,发现梁某娇正坐在一辆男装摩托车上,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年纪较大。由于摩托车一路疾行,抓捕时机不成熟,民警便一路跟踪。一直来到和平农场路段时,该摩托车终于停了下来。办案民警见抓捕时机成熟,便前后夹击将梁某娇抓获。民警在盘查“摩的司机”时,“摩的司机”辩称,他不认识梁某娇,自己只是搭客为生的摩的司机。但是细心的民警发现,虽然其摩托车上也非法安装有太阳伞,形似一名常见的“摩的司机”。但是,其神情慌张,口音不像本地人,经查验其是廉江石角人,便将他一起传唤到派出所调查。
通过讯问,梁某娇(女,35岁,化州市林尘镇人)很快就交代了自己复吸海洛因的违法事实。同时,她还交代,与她一起被“带”回来的“摩的司机”刘付某寿,和她是一对“露水夫妻”。刘付某寿明里做搭客司机,暗地里却干着贩毒的勾当。自己所吸食的毒品海洛因都是找刘付某寿购买的,她一共购买了10多次毒品,大多是通过微信转账进行付款;没有钱的时候,她就向对方提供性服务代替毒资。
掌握这一重大线索后,办案民警遂加强对“摩的司机”刘付某寿的审讯。
面对审讯,一开始,刘付某寿(男,54岁,廉江市石角镇人)还百般抵赖,坚称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摩的司机”,搭客时随机搭到“乘客”梁某娇,自己并不认识对方。直到民警将刘付某寿手机微信中与梁某娇的交易记录及转账记录摆在其面前,他无法抵赖,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曾向梁某娇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涉嫌吸毒的梁某娇已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刘付某寿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茂公宣 编辑:小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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