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警方接到举报线索: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在深夜和周六、周日生产电镀产品,含有大量重金属的废水未经过任何净化处理直接偷排至该厂附近的小河,河水汇入西江,破坏西江饮用水源。
2018年6月13日,江门警方联合江海区环保部门对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查处,当场抓获该企业总经理王某、总经理助理吴某等涉案嫌疑人。据江海区环保局在该厂现场提取该企业污水总排水口的污水检测结果显示,该厂污水总排水口总铬0.019mg/L,铜14.8mg/L、锌1.01mg/L、镍38.1mg/L,其中铜和镍已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第二时段一级标准10倍以上,总铬和锌超标1倍,涉嫌污染环境犯罪。6月13日晚,江海警方在中山市抓获该企业法人代表刘某先。通过审查,刘某先、王某、吴某等3人对生产用废水初步处理后,通过2个排水口直接排入工业区下水管道的事实供认不讳,江海警方依法已对该3人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讯员:王晓丹 李晓东 编辑:小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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