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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营转非”大客车 确保出行平安

发布日期:2018-07-17 浏览次数:  来源:肇庆市公安局

文章摘要:肇庆市为切实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肇庆四会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警力对“营转非”客车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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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为切实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肇庆四会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警力对“营转非”客车开展专项整治。 

  所谓“营转非”客车,就是“营运客车”转为“非营运客车”。“营运车辆”是指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这些车辆,使用年限为15年。当投入使用68年后,维修成本、投入成本增加,但是,还没有到达报废期限。往往这些车会被转卖给单位或者个人,这种车在车管所就变更成“营转非”车辆使用性质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非营运载客汽车”只能用于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使用。 

  所有达到报废期限的“营转非”大客车严禁上路。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营运载客汽车”转为“非营运载客汽车”后,报废年限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执行,严禁已经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上路行驶。 

  710日傍晚,四会公安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G321国道大沙欧岗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充分利用车载“鹰眼”系统等科技手段对路面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和工厂职工专用接送车进行检查,认真登记车辆信息,查核车辆使用性质,重点查处车辆超员、安全状况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等,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教育驾驶人要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则,文明出行。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6人次,检查车辆20余辆次,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起,其中查获“营转非”大客车2辆、非营运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起。 

  暑假期间,旅游出行持续升温,交警部门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营转非”大客车专项整治力度,保持对“营转非”大客车的高压严管态势,依法查处非法载客营运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肇公宣 编辑:小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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