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底,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报称,4月中旬在公司系统自查中发现,大量拼车订单的实际车费与预估一口价相差很大。而司机使用作弊软件模拟行驶轨迹增加公里数、原地等待增加服务时长等虚构方法增加车费,向平台骗取巨额车费。经梳理,该案涉及团伙30余个,涉案身份信息200余条、涉案总金额200余万元人民币。
获悉情况后,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飓风38号”专案,全力组织打击。5月23日,专案组将其中一名涉案司机吴某抓捕。经审讯,吴某供述其于2017年6月,想通过做滴滴司机赚取生活费用,于是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银行卡等相关资料到滴滴公司位于广州的办公地点备案,并成功注册成为一名滴滴司机。之后一直在佛山顺德一带跑单,接单类型一般以快车为主。在经营过程中,认识到同为滴滴司机的严某和叶某。今年3月,严某告诉吴某和叶某其发现一个通过滴滴平台赚快钱的途径,就是如果接到拼车的单,可以在同一辆车上放置多部绑定并登陆了不同滴滴司机端的手机,从而实现用一辆车跑出多辆车的车费。
随后,吴某便伙同严某、叶某(均已抓获)采用时分时合的作案方式,事先选择一些偏僻路段,用一台手机登陆滴滴打车客户端,假冒乘客发出拼车单进行诈骗牟利,成功骗取滴滴公司1.2万余元人民币。
2018年7月3日,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佛山市公安机关出动多名警力,在佛山市内五区及省内广州、深圳、中山、江门、惠州、韶关、湛江、肇庆等8市开展“飓风38号”专案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一条恶意利用滴滴打车软件进行刷单诈骗的黑色产业链,刑拘犯罪嫌疑人105名,缴获作案车辆、手机、银行卡等物品一大批。
警方提醒:
利用刷单方式对相关平台进行刷单诈骗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互联网+平台”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要健康合法使用“互联网+平台”,在互联网信息的世界里,信息皆有迹可循,任何动歪脑筋不当牟利都将得不偿失、自食其果。
3、广大乘客和车主在发现类似情况时积极向相关平台客服及警方反映,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通讯员:张华伟 黄珏 编辑:小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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