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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外地车9日起可申请办理通行证

发布日期:2015-02-11 浏览次数: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文章摘要:外地车车主每月可申请一次在深圳市限行时段、限行路段“冲禁令”,9日起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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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车主每月可申请一次在深圳市限行时段、限行路段“冲禁令”,9日起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申请。深圳交警部门8日明确,外地车主可以登录网站深圳市交警局网站(www.stc.gov.cn)“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自助申报”入口,绑定手机号码,提前或者当日申报,可以“豁免”每月1次在限行时段、路段行驶。记者了解到,目前该系统正在开发中,预计2月15日前上线接受申报。在此之前,车主可以拨打0755-83333333电话申报,拨打电话后即刻生效。

除了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按照指定线路进出口岸车辆不限行外,交警部门还对三类单位的外地车实施“通行证”管理:“第一类为各级政府驻深办事机构、驻深建设单位;第二类为参办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或其它大型活动的;第三类为其他驻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交警局道管科科长王乐介绍,“这三类单位所属非深圳车牌号牌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已经可以申请办理通行证。”

据介绍,前两类单位申请可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区、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交警局交通处道管科502室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内发放通行证。第三类单位可通过公函形式说明申请办证理由、需办证车辆列表,由市交警局统一核实后审批发放,公函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pass@stc.gov.cn)提交。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公宣 编辑:小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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