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从2005年到2008年,用3年时间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中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从今年起将陆续到期。据统计,全省2015、2016和2017年预计分别有1100、1700和1200万居民需办理居民身份证(包含首次申领、有效期满换领、丢失或损坏补领),迎来居民身份证10年有效期满换领高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有5年、10年、20年和长期四种。未满16周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此,10年有效期满居民身份证主要集中在26周岁至35周岁的人群。
2014年,全国已正式启动居民身份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须本人到场采集登记指纹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居民身份证制发证周期为六十天。群众应注意所持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可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新证,避免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
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为:首先到社会合法照相馆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打印领取《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属换领的还须提供原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还须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根据有关规定:首次申领、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丢失或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粤公宣 编辑:小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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