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关于湛江边防支队海滨所办案区监控改造项目询价采购项目,欢迎各公司参加前来报价。有关询价需求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更换办案区硬盘录像机,视频存储硬盘,显示器,挂壁机柜,摄像头等设备以及配套的辅材一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工期为15天,售后保修期至少为壹年。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报价。
三、采购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上限价为94068.00元;
(二)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按全包价进行整体报价,监控设备器材运输、安装调试及其他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不单列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获取询价文件:
(一)获取询价文件时间:7月3日至7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11号;接受电话或网上报名获取;
(三)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电话或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以PDF形式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
五、询价报价文件要求:
1、有效期限的营业执照;
2、询价响应说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项目建设及售后服务方案。
备注:报价文件需一正两副本,须具备以上全部资料但不局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付款方式:
(一)自系统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单位申请和正规商业发票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付至80%作为验收款;
(二)中标单位按时报送结算资料,经结算后采购人收到中标单位申请和正规商业发票,保留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其余款项在结算结果确认后支付;
(三)项目结算审计结果经确认后,如审计结果核减率在10%(含10%)内,则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审计结果核减率在10%以上的,则双方协商后按协定价执行。
七、询价截止时间:
资料密封后派专人送达或快递的方式于2018年7月9日17时前(邮递以签收时为准)交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采购办,迟到作废。
八、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1)供应商含税报价需低于上限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最低价者中标;两个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技术条件优者成交;技术条件相同的,商务条件优者成交;
(2)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且报价文件有效齐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办曾助理
电话:0759—3201888转79311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11号
邮编:524033
十、询价文件具体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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